| 深圳市工商局关于流通领域灯具质量监测结果公布 |
| 深圳市工商 |
| 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,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的规定,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,我局于2006年4月委托深圳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流通领域的灯具进行 了质量监测,现将本次监测结果发布如下: 一、基本情况 本次监测的80批次商品中质量指标合格22批次,合格率为27.5%,存在质量问题不合格为56批次,标志不合格2批次,不合格率为72.5%。 二、产品存在的主要问题 此次监测的灯 具是安全与EMC项目不合格,主要问题是: 1、电源端子骚扰电压、谐波电流。这些指标不合格,将会引起附近其它电器工作不正常。 2、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、内部和外部接线。这些指标不合格容易引起着火和触电危险 3、安全试验的标记。这项指标不合格容易引起用户误操作而发生危险。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,采取措施,将其退出市场,依法处理,对销售标志不合格商品的经营单位责令改正,净化市场消费环境,确保市民消费安全。 具体情况见附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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